跟質量管理體系、環境管理體系等一樣,耗能企業在建立能源體系并取得認證證書后,后續同樣需要有監督審核和復評工作。
監督審核:是指企業獲得認證證書后,認證機構定期對企業的體系運行情況例行審核。目的是為了檢查能源管理體系在企業的運行情況,從而確認該企業的認證資格繼續保持。
能源管理體系監督審核周期為:每季度(每三個月)一次。時間上與質量管理體系的一年審核一次有所不同。在審核范圍及條款上相對于“初審”要簡單一些。
復評:是指認證證書到期以后,企業如果需要繼續保持證書,向認證機構申請再次對企業進行體系審核工作。相當于再一次“初審”。一般為了提高審核效率,避免重復性審核,企業可將最后一次的監督審核工作與復評工作合為一次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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